吉林省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信息时间:2021-07-15 阅读次数: 】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建〔2021〕51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建筑节能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节能能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及省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原文网址:
http://czt.jl.gov.cn/zzfg/jjjs/202106/t20210630_8123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