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与经验交流⑰丨《沈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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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6-05 阅读次数: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建筑产业体系,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2022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定北京市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提品质、降成本,更好发挥建筑业对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支点作用。
为加强试点城市的交流学习,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指导下,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特开展本专题报道,详细介绍部分城市的试点方案、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希望能为各地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供有益的参考。
沈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 的通知 》 (中办发〔 2021〕37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 2020〕60号)精神,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以首批 “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以装配式建筑为发展基础,以“产业园区+政策推动”为实施策略,抓住“科技创新、试点先行、推广应用”三个关键环节,加大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在工程建设的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研发与应用,同步培育产业、培育市场、培育队伍,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和聚集辐射效应,实现智能建造产业化、规模化,带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 、 工作任务
( 一 )培育智能建造产业
1. 依托 我市现有产业基础 , 在浑南区加快建设 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 ,培育新型建筑业总部基地 , 积极争取国家和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入驻园区,支持园区内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 以产业园为载体,推进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深度融合, 努力将 “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 打造成为 国家智能建造产业示范园区 、 科技创新基地 和人才培育基地 。 到 2025年年底 ,力争实现产业园入驻企业 10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 南区人民政府 )
2. 引导建筑业企业提升 智能建造 施工 能力 , 积极 扶持 智能 制造 企业 向智能建造方向发展。 提升 设计企业的 建筑信息模型( BIM) 正向设计 能力 。 推动 信息化企业跨界融合发展 , 鼓励企业建立智能建造相关信息化多方协同工作平台。扶持智能建造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型企业,推动其快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到 2025年年底,力争 培育 10家以上具备 建筑信息模型 正向设计 能力的设计企业, 10 家 以上具有智能建造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5家以上 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能力信息化企业,培育 5 家 国家级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 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 扩大先进技术应用
3. 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各类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采用智能建造、装配式等技术,支持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智能建造技术, 支持 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集成应用 BIM 技术 、建筑机器人、智能化设备、智慧化工地管理系统等。 到 2025年年底 ,力争 累计培育 10 个以上集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 、智慧化管理于一体的示范项目 ,累计培育 5个以上 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 示范项目 。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 市 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
4. 积极推进 将 智能建造、 建筑信息模型( BIM ) 等先进技术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 进一步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 按照 “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 。 到 2025年年底 ,实现建筑业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比例达到 30%以上 ,新建项目中在施工阶段 采用智能建造技术(建筑机器人、智能化设备等)的 占比 达到 15%以上,在设计或施工阶段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 BIM ) 技术的达到 50 % 以上,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占比达到 75%以上 。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 市 发展改革委 、 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
(三) 创新监督管理机制
5. 搭建建筑业数字化监管平台, 完善 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 等信息化监管平台,增加智能建造相关监管功能模块 ,建立安全监管模式 。到 2025年末,形成较为成熟的工程监管模式。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
6. 完善现有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增加建筑信息模型( BIM ) 报建审批功能 , 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 到 2025年末,全市 基本实现建筑信息模型( BIM ) 报建审批和施工图 建筑信息模型( BIM ) 审图模式 。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
(四)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
7. 大力支持 建筑业企业及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进行 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发展建筑设计软件、流水线控制软件及智能化施工设备,推进 企业 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建设。 (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
8. 推动企业 采用 信息 化手段, 到 2025年 末, 实现 部品部件 生产过程 100% 质量责任可追溯。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
10. 依托 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 建设 智能建造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为智能建造的技术和产品搭建供需平台。 到 2025年末 ,力争实现 5项以上智能建造相关成果转化。
12.结合智能建造 对我市已有 建筑信息模型 、建筑工业化相关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增加智能建造相关内容。到 2025年年底,修订3部以上现行标准、规范。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 推动我市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的形成 ,到 202 5年年底,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编制 3部以上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规范及图集。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七)培育相关专业人才
14. 持续鼓励并引导 驻 沈高校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 , 培养研究型专业人才 ,到 2025年 年底 ,力争累计培养 2000人 以上智能建造 专业人才。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
15. 依托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等产业园区,推动 驻 沈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智能建造实训中心, 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 。到 2025年年底,力争累计建设2个智能建造实训中心。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浑南区人民政府 )
16. 依托驻 沈 高校 ,开展研究型专业人才评价 。依托 行业协会,开展职业培训 ,举办 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实用型技能人才评价 等工作 。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
三、 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充分 发挥好沈阳市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 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 及时研究解决 创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中遇到 的问题, 指导并推进 我市智能建造 的有序发展,为我市智能建造 发展 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 二 ) 明确工作责任 。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试点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智能建造 相关 要求,制定相关政策 ,创新监管机制 ,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评价、技术论证 、 宣传交流、学习培训、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核准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环节,对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政府投资类项目给予支持 。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采用智能建造技术建设建筑产业化示范项目及其它智能建造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相关规划、标准编制等资金。市 自然资源 局负责 支持 智能建造相关产业园区 建设用地需求 ,积极将 智能建造、 建筑信息模型 ( BIM ) 设计等先进技术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支持企业建设 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示范项目;推动我市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智能化升级,参照 先进地区经验对智能化升级改造突出的工业制造业企业给予智能化升级专项补贴。市科技局负责支持企业、驻沈高校、科研机构等围绕智能建造,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支持在 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 等产业园区 建设 智能建造实训基地 。 市商务局负责支持举办 “中国(沈阳)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等智能建造相关展会,不断扩大我市智能建造在全国的影响力。浑南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 选址工作 , 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等方面出台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吸引优秀企业入园; 引导机器人未来城 、沈阳国际软件园在园区中开展智能建造相关的科 技攻关和 产品研究。
(三)完善政策体系。 落实好 已有文件中 与智能建造相关的支持政策, 在智能建造相关科技研发、试点示范、推广应用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 推进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产业互联网发展等方面出台专项政策 。
(四)加大财政支持。 依托沈阳市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补贴资金,支持采用智能建造方式建设的地产开发类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依托我市现有数字产业化相关补贴资金,支持数字化建筑软件开发和建筑机器人、智能设备产品产业化。依托我市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智能建造相关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