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美好人居环境 共同缔造幸福生活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信息时间:2021-04-07 阅读次数: 】
苏海威 武敏 胡章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6大“新”目标之一,即“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2年11月15日就曾提到“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塑造美好人居环境、共同缔造幸福生活,是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首要职责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在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包括住房保障、公共设施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环境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推动了我国城乡人居环境步入新的台阶。如今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城乡人居环境的供给理应更上一个台阶。建议从城市体系、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风貌格局、住区建设、县域统筹等方面进行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构建更加系统和完善的城市体系
促进城市群、都市圈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布局和建设世界城市及以其为核心的都市圈、城市群。增强城市群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避免同质化建设和低水平竞争。提升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打造各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强化省会城市对中小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有利于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支持保障政策。
加强城市规模和城市密度管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市人口规模合理区间。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扩张。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优化大城市人口密度。合理控制大城市中心区建设密度,逐步引导大城市高密度中心城区向外围功能疏解,优化城市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强化市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管理,管控城乡建设密度分布,防止城市外围地区和工矿型地区低密度蔓延建设。
完善更加繁荣和包容的城市内涵
构建优质均衡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城市婴幼儿照护、教育、公共卫生、文化和流通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城市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扩容提质,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示范性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立预防型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和基层防控能力,打造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
打造多功能融合的高品质活力城区。促进各级中心区、重要交通节点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周边地块混合利用和一体化设计,鼓励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全面提高空间开发利用效率。探索建筑内部功能和产权分割,鼓励纵向混合利用。优化步行环境,构建立体多元、布局均衡、边界可达、富有活力的高品质公共空间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整体性开发利用。加强存量用地再开发,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厂区、物流市场功能置换。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等多元化土地利用供应模式。
积极培育激发新动能的城市新兴功能。支持发展较好、靠近城区的工业区创新用地供给,盘活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新模式,建设功能复合、发展新兴业态的产业社区。鼓励部分城市利用老旧厂房和住区、公共设施等开展文化业态创新和文化活动,推动建设城市新兴文化消费空间和活动空间。鼓励邻近高校、科研院所的闲置办公、商业建筑更新改造,为科技孵化、创新创业活动等功能提供空间。
塑造更加和谐和独具特色的城乡风貌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各级城市全面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着重加强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形成高品质的城市空间。加强新建地区空间形态、风貌的设计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高层建筑,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形成透风见绿、起伏有致的整体空间形态。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避免“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杜绝滥建“文化地标”,通过城市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突出塑造黄河流域地域性城市风貌特色。
深入挖掘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全面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具有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风貌特色的总体格局和空间形态。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传承发扬具有中国智慧的传统营城理念,明确滨水地区、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的针对性管控要求。推进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和廊道的整体风貌格局、建筑形态、建筑色彩、建筑风格等的控制协调,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建设更加宜居和健康的城乡住区
建设全龄友好型的城市社区示范。强化市民广场、健身场地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全面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等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城市广场、绿道、步行和自行车道等高品质活动空间建设,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配置完善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等为老服务设施,打造老年宜居社区。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设置,加强儿童友好型医院、儿童公园、自然游乐场、婴幼儿托管中心、母婴室示范点等建设,积极为儿童创建健康的成长环境。
健全面向不同城市人口的高质量住房供应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普通商品房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推进各类政策性保障房建设,分别满足普通市民、各类人才及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明确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性租赁住房的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优先安排各类政策性保障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以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完善城市基层社区治理及物业管理体系。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差异化发展。加快完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县城和重点镇为支点的县域城镇化,构建合理的城乡布局、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大幅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一批大城市居民向往、返乡农民工和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养老首选的美丽县城。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就地城镇化。合理引导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发展。
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行动。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与所属地级市城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优化和提升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提高县城综合服务和承载能力,有序引导城乡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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